特约检察员职责
(一)宣传检察机关职能、任务;
(二)向检察机关反映各民主党派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三)传递、反映和反馈有关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的信息和建议;
(四)提供和传递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检察人员为检不廉的材料;
(五)受检察长委派,参与有关案件讨论和执法检查;
(六)参与研究有关法律政策和重大检务事项;
(七)对检察机关重大决策提供咨询;
(八)依法监督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建设情况。
特约检察员的权利
(一)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参与和列席本院的有关会议;
(三)了解反映和转递的检举控告及申诉办理情况;
(四)获得履行职责的工作条件。
特约检察员的工作纪律
(一)特约检察员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应站在讲政治和对工作认真负责的高度,以事实为依据,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在实施监督时,要深入调查,秉公监督;
(三)严禁利用特约检察员身份办私事,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收受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