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版:区域看点总第1058期 >2012-11-14编印

市公安交警在全市开展百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刊发日期:2012-11-14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自10月起至12月,市公安交警大队在全市开展百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切实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全力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目前整治行动正在规范有序推进。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交警部门将强化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源头管理。开展企业隐患集中排查,联合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客运企业及场站开展一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查制度、查管理、查落实;开展GPS监控数据集中清理,对客运车辆GPS监控数据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存在超速、疲劳驾驶、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或GPS不能正常运行的,要通报交通运输部门或客运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突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排查。对辖区内营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情况进行一次摸底,重点排查违法次数多的驾驶人和运输企业责任人员以及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或逾期未检验的营运车辆;加强校车及驾驶人管理。深入校(园)进行宣传,督促中小学、幼儿园与本校(园)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加速完成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及校车标牌发放,认真摸清辖区校车情况和驾驶人底数、车辆载客人数、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对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认真造册,督促校企到教育部门、市政府部门办理手续。对未按规定办理校车标牌仍运送学生的车辆将责令其禁止上路行驶,并督促车辆及驾驶人及时办理校车驾驶人资格和校车标牌;加强对未审验车辆和驾驶人的清理,对未及时清理交通违法记分,逾期未审验、换证,机动车临近检验期限以及逾期未检重点车辆,通过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发送手机短信、书面通知等方式督促重点车辆驾驶人参加审验、换证、清理交通违法记分。对逾期未审验、换证的,书面告知运输企业,使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检验率达到100%,货运车辆及其驾驶人检验率达到90%以上。对长期游离在监管之外、通讯方式改变、长期查寻不到的未审验重点车辆申请省公安交通管理业务部门予以先行注销;建立营运驾驶人“黑名单”制度,会同安监、交通、教育等部门着力推进我市“营运车辆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和“营运驾驶人退出制度”建设,向社会公布交通违法较多、交通事故多的营运驾驶人“黑名单”。
  整治中,交警部门还将积极强化路面管控及交通违法查纠。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对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校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和7座以上客运车辆一车不漏地检查。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七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醉酒驾驶等违法犯罪行为。行动期间,大队将抽调人员组成机动组在全市范围严查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查缉盗抢机动车。
  另外,交警部门还将深入开展“五进”宣传,深入开展文明交通“五进”活动,深入单位、社区、学校、村庄,与重点车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管理责任人“四见面”,通报交通安全形势,剖析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做到交通安全“每周一学习、每月一讲评”,切实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减少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创造有序、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赵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