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展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3号展馆开幕,全面展示市直有关部门和三区五市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方面的阶段性规划成果。
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落实“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旨在顺应形势发展,用城市化理念改造农村,用现代产业体系支撑农村,用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农村,稳步推进农村变社区、农民变居民,从根本上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科学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各类配套专业规划,绘就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美好蓝图。
规划1047个新型农村社区
我市提出,严格按规划要求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坚决不建没有规划的社区,坚决不建不经设计的住房;新型农村社区在建筑上充分体现现代田园风格,适当降低容积率,根据社区居民生活习惯、地形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合理确定建筑风格,彰显地域特色;新型农村社区注重挖掘和保护农村历史文化遗产,注重保护乡村古建筑、古树名木、山水植被等景观。
据悉,全市现有5983个行政村(社区),拟规划整合为1047个新型农村社区。其中,崂山区34个,黄岛区31个,城阳区40个,即墨市212个,胶州市154个,胶南市184个,平度市277个,莱西市115个。
拟建设的1047个新型农村社区中,城中村改造型227个,占21.7%;小城镇集聚型116个,占11%;功能区整合型178个,占17%;龙头企业带动型49个,占4.7%;中心村融合型477个,占45.6%。
2012年,全市计划开工建设100个集聚类新型农村社区,其中胶南市20个,即墨市、胶州市各18个,平度市14个,莱西市10个,黄岛区、城阳区各8个,崂山区4个。
我市明确提出,新型农村社区住宅设计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宜楼则楼,宜房则房,注重规划建设式样新颖、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节地节能的二层住宅。
城乡统筹推进
青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按照城乡统筹发展要求,以城市化理念改造农村、以现代产业体系支撑农村、以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农村,其推进思路可概括为“一二三四五”:
把握一条主线: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推进村庄集聚改造和服务融合,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农民就地城镇化;实施两区共建:将新型农村社区和特色经济园区统一规划、同步建设,为社区居民就业增收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推进三个集中:农村人口向城镇和社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实现四个融合:服务融合、组织融合、居住融合、经济融合;建设五型社区:城中村改造型、小城镇集聚型、功能区整合型、龙头企业带动型、中心村融合型。
政策强力支持
市委、市政府研究拟定一系列政策,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财政支持政策。每建设一个符合规划、达到标准的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特色经济园区,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资金补助,各区市财政等额配套。市财政每年支持平度市3亿元、莱西市2亿元,专项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土地支持政策。市政府每年安排1万亩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三区五市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集聚类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可先期给予一定的建设用地周转指标。
投融资政策。市、区(市)和镇(街道)建立投融资平台,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企业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通过土地优惠、税费优惠、金融优惠、社区服务优惠和冠名、授予荣誉称号等措施,鼓励金融、投资、开发、建筑、产业等各类企业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资源要素整合政策。按照“资源统筹配置、资金集中投入、政策配套运用”要求,将各级各部门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资金资源集中向新型社区投入。
宅基地换房政策。凡符合申请使用宅基地资格并自愿放弃的,可在新社区的农民安居区以成本价购买80平方米左右的住宅。凡自愿拆除旧房交回宅基地的,可在农民安居区置换一定面积的住房。
“八化”标准完善设施配套
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是新型农村社区的重要特征。我市新型农村社区的基本标准是“八化”:
道路网络化。社区内实现道路硬化、绿化、网化,并与市镇主干道连接;
供水一体化。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要求,实现区域管网联片集中供水;
排水管网化。社区排水工程实现雨污分流,因地制宜建设区域性污水处理厂,实现达标排放;
供电规范化。用电负荷符合《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供电设施完备、电源稳定;
信息智能化。建立社区信息化系统,实现邮政、电信、有线电视、宽带全覆盖;
气热集中化。在新型农村社区推广太阳能、沼气、地热、秸秆利用等再生型、清洁型能源;因地制宜配建供气、供热场站和管网,实现集中供气、供热;
垃圾无害化。建立“户集、社区收、镇(街道)运、区(市)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逐步实现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
管理物业化。全面推行社区物业化管理,物业费主要从集体收入中解决。
“八有”、“十进”提升社区服务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承接政府延伸至社区的各类公共服务,组织社会力量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生产生活服务。
社区服务中心须达到“八有”标准,即有社区组织办公室、社区便民服务厅、社区卫生室、社区警务室、社区幼儿园、社区居民学校、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社区超市。服务融合类社区的社区服务中心不低于1000平方米;新建集聚类社区按照每百户200平方米标准配建;镇驻地社区不低于2000平方米。
服务功能实现“十进”社区,即行政审批、经济发展、劳动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教育培训、人口计生、社区警务、商贸金融等十项功能进社区。
新社区同步规划产业园区
社区建设,产业支撑。我市提出,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同步规划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实现农民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同步转变,产业优化与农民增收同步提升,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
建设社区特色产业园区要立足实际,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分类推进。培育特色经济,发展合作经济,壮大集体经济,拓宽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渠道,促进增收致富,为新型农村社区可持续发展提供根本支撑。
建立健全新社区组织体系
社区建设,组织先行。我市提出,建立健全以新型农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新型农村社区民主协调委员会(新型农村社区村委会)为主体、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为载体、群团组织为纽带、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新型农村社区组织体系,为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新社区彰显优美生态宜居环境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将体现“蓝色青岛、绿色城市”主题,彰显优美生态和宜居环境的魅力。
新型农村社区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道路绿地等。集聚类社区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35%;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外部绿化与宅院内部绿化相结合;道路两侧注重建设以乡土树种为主的生态防护林带;社区植物配置因地制宜,体现地域田园特色。
我市要求,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社区建筑、道路、广场、院落、绿地和建筑小品之间的关系,加强社区公共文化和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打造优美宜居的环境。
(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