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时政要闻总第1052期 >2012-11-02编印

新型经营主体引领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刊发日期:2012-11-02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今年2月,我市被农业部列为第二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深秋时节,走进农村采访,随处可见热火朝天的建设场面,扑面而来的现代农业气息以及农民眼望丰收的喜悦之情。特别是22个高标准建设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成为了一个个现代农业的“标杆”。
  建设高端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将其打造成为现代农业的先行区和示范区,以此从面上带动农业水平提高,是我市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主思路。为此,我市着力引导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和工商资本等新型经营主体,投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解决现代农业投入难题的顺势选择

  我市是全国食品工业强县和首批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化水平高。目前,我市已有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6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307家,建有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50多万亩,已形成了花生、果品、蔬菜、畜牧四大主导产业产加销一体化体系和花生、蔬菜、果品、生猪、肉鸡、奶牛等六大产业链集群发展的良好态势。
  同时,我市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在制定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规划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信贷资金的配套作用,引导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工商资本等经营主体,投资农业园区建设,集中力量打造“一条现代农业聚集带、一个核心示范园、三个优势产业规模种植区、九处特色农业镇和二十处标准化基地”。

“前中后”并举力促园区建设高端推进

  我市整合青岛市4个百万亩(粮食、花生、蔬菜、果品)产业项目建设资金、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规模化种植奖励资金等捆绑使用,既解决了园区建设中的基础设施配套问题,还以奖补形式吸引经营主体投资。
  通过财政资金撬动和信贷资金配套,引导推动新型经营主体投资,加大了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投入。为实现投入前有基础,我市积极推进土地流转,依托在各乡镇成立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发挥村集体、企业、合作社的积极性,目前已流转土地17万亩,占全市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15.9%。同时,探索和推行了“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多种利益联结机制,目前园区已发展基地面积约10万亩,其中合同方式占62%、合作方式占23%、股份合作方式占15%。为实现投入后有“标准”,我市在园区内发展技术服务型中介组织,吸引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参与;在园区内全力推行农业标准化、无害化生产,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提升农产品品质;力促农产品保鲜、贮藏、加工、销售的一体化经营,以市场为导向,提高经济效益。

三类新型经营主体齐掀建设热潮

      “这个园区,位于大沽河农业观光旅游产业带上,之前实施了农业综合开发,水电路渠全部配套。在了解到我们的投资意向后,镇里帮助我们连片流转了1500亩土地。截至目前,我们已累计投入了2000多万元,依托‘山后韭菜’品牌,建成了韭菜博物馆、育苗中心、加工车间和300亩高标准大棚,带动周边发展韭菜种植5000多亩,发展起了黑猪养殖—沼气—韭菜种植的循环产业链。”青岛杰丰农业有限公司经理张庆涛说。
      笔者见到孙受镇曲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洪国葡萄种植合作社理事长葛洪国时,他正在合作社领建的洪国设施葡萄示范园内的市场里与客户洽谈葡萄收购事宜。据他介绍,建设这个园区,已累计争取到各类扶持资金100万元。村里的农户,以合同方式让自家土地成为了园区基地。
  截至目前,我市已有3家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投入2000多万元,建成或正在建设园区3个;8家农民合作社投入5000多万元,建成或正在建设园区8个;6家工商资本大户投入1亿多元,建成或正在建设园区6个。    
                         (吕兵兵 刘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