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总第1050期 >2012-10-31编印

我市围绕民生工作三项服务七项政策固本强基
刊发日期:2012-10-31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将就业工作作为民生之本,将社保工作作为民生之基,通过提供围绕就业工作的3项服务和落实围绕社保工作的7项政策,实现民生工作固本强基。
  围绕就业工作提供3项服务:就业信息服务。建立企业用工监测制度,按月收集企业用工信息,经筛选整理后,将有效信息在《莱西市情》每月发布一期、在劳动保障网站每月更新一次,同时,还利用各镇街创办的《镇街社情》,定期登载招聘信息,并发送到千家万户。通过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引导求职者选择用人单位和就业岗位实现就业。就业匹配服务。在春天用工高峰期,实施“促进就业春风行动”,以开展“岗位政策双下乡”活动、举办“劳务大集”等为载体,密集举办各类招聘洽谈会,引导劳动力供需双方达成就业意向,日常坚持在每月的20日举办固定劳务洽谈会,通过市场手段匹配就业。技能培训服务。利用市实训基地和经青岛市认定的17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采取下达培训任务、给予资金支持、实行联合办学等措施,大力开展面向各类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市场竞争就业的能力。截止9月末,新增城乡就业24200人。
  围绕社保工作落实7项政策。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政策,参保人员在省内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只需结算个人应负担的费用,按规定应予报销的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参保人员到门诊定点医院就医,可按规定报销门诊医疗费。“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参保人员在市内一级医疗机构和二级医疗机构除外科、骨科外的科室住院,不需交纳住院押金,出院时只需缴纳个人自负部分。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参保年龄由50周岁前推迟到55周岁前,到55周岁缴费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手续。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政策,凡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具有我市城镇户籍、与我市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均可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并在补缴次月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调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110元。调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由每月550元统一调高为730元。
                                 (万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