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自今年10月份开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培训、会议等渠道,发放《莱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食品药品监督执法行为实行社会监督有奖举报的告知书》1200余份。
主要举报滥用职权、违规开展或干预影响审批审评、认证发证、检验检测和稽查执法工作,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粗暴管理、野蛮执法、耍威风、搞特权、刁难群众等执法扰民的行为;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收受财物,“吃、拿、卡、要、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执法过程中着装不整、证件不齐的行为;参加与执行公务相关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的行为;在监管工作中推诿扯皮、蛮横粗暴,或有其他不负责、不文明行为,以及在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和酒后驾车的行为;收受行政相对人及相关单位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的行为;本人及配偶、子女持有或变相持有食品医药企业股份或干股,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举报电话:12331)、信件(地址:莱西市石岛东路7号)或以来访等方式举报,举报人要尽量说明举报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等相关证据。举报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200元现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