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740到6240,从3780到11220,从1850到10000,……一串串数字的变化,彰显了十年来政策给优抚对象生活所带来的新变化。
水集街道刘家村在乡复员军人刘其清老人,是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老兵,曾参加过渡江战役、解放大西南战役,并荣立过三等战功。2002年他每年能领取定期定量补助金1740元,而2012年他所领取的定期定量补助为6240元。刘其清老人无儿无女,作为孤老优抚对象的他每年还可以再增加定期定量补助金1200元,同时,市民政局还将其纳入孤老优抚对象“温馨家园”的服务范围,吃、穿、医、居均由专人照顾,刘其清老人高兴地说;“这十年来优抚政策是越来越好了,相比十年前我每年多领5700元呢。”
与此同时,我市还实行了城乡一体的抚恤补助标准,消除了城乡差别。2007年居住城镇的烈士遗属抚恤金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而居住农村的烈士遗属抚恤金标准为为每人每年为3780元,相差近一半。自2008年实行城乡一体的抚恤标准后,农村和城镇优抚对象实行统一的抚恤标准,不再有城乡差别。例如,2012年度所有烈士遗属抚恤标准为11220元,相比城乡一体化以前,农村烈士遗属的抚恤金比原来增加了4440元。
十年来,不仅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大幅提高,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也增幅不少,2002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标准为每人每年1850元,2012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标准为10000元,增长了近4倍,同时,对到西藏服役的义务兵按3倍优待金标准发放,对到新疆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2倍优待金标准发放,对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适龄青年入伍,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增发30%。
优抚政策的新变化,也激发了适龄青年参军入伍的热情,以前农村兵源是参军的主流,现在连城区的大学生都踊跃报名参军。滨州职业学院的大学生禇松林,大学毕业后放弃了在城区的优越工作,2011年11月毅然报名参军,现在他在部队不仅能得到锻炼,每年还能得到13000元的优待金。(姜晓梅 李俊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