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新闻视点总第1046期 >2012-10-24编印

山东将用新农合基金购大病保险明年起先将20类重大疾病纳入,补偿实际支付比例将不低于50%
刊发日期:2012-10-24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从明年起,山东省将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借以提高参合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农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
      山东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其中明确,从明年起山东省将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对参合居民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再给予补偿,并与医疗救助有效衔接,形成多重保障机制,提高参合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
      据记者了解,从明年起,山东先将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且疗效确切、费用易于控制的儿童白血病、肺癌、食道癌、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等20类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补偿实际支付比例将不低于50%。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为20万元。
      新农合大病保险以政府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形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摘自10月22日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