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法系统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为主线,以工业园区、企业聚集区为重点,以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为目标,坚持部门合作、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着力解决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为企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
强化组织领导。市政法委结合政法工作职能,成立了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政法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工作小组,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涉企问题快速反应机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的通知(西政法[2012]25号)。同时要求公、检、法、司四部门,根据西办字[2012]18号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明确责任分工。市综治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涉企重点区域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西综治[2012]9号),根据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性质和辖区企业特点,从打击干扰企业经营行为、开展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预防和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维护和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做好企业员工服务管理和推动企业落实内部安全管理措施等六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单位职责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开展集中整治,注重综合治理,积极构建优化涉企平安环境。
制定落实措施。政法系统各部门把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措施,设立了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该部门职责范围内涉企案件排查、登记、督导、协调和统计工作,工作推进情况于每月8日前报送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制定了《服务企业经济发展八项措施》,市法院制定出台了《执行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对立案、送达、采取执行措施、结案等各个节点进行全方位、无缝隙网络化管理。
创新服务形式。政法系统各部门采用送法进企业、服务到企业、治理在企业三种服务方式,采取走访指导、举办活动、定期联系等形式,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提升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和自防能力。目前全市共组织政法干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提供法律服务120余次,直接受教育职工达20000余人。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与360余家企业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通过法律服务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在企业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建立企业安全防范协会,逐步形成企业、驻企警务站和派出所构建的三级防范体制;建立涉企矛盾纠纷常态排查机制,成立企业调委会47处,配备调解员141名,今年调解企业矛盾纠纷135起。
健全工作机制。政法系统各部门通过完善预警机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实行挂牌保护机制等有效工作机制,积极排查经济领域的不稳定因素,及时研判发现影响企业周边安全的各类案件,定期开展集中清查打击,整治治安乱点,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难题。1-8月份,审结涉企刑事案件37起56人犯,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361件,执结涉企案件236件,帮助企业回笼资金近两千余万元。对因资金链断裂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在诉讼中慎用查封、资金冻结、财产拍卖等强制措施,尽可能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最大限度维持企业的“造血”功能,帮助企业度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