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总第1035期 >2012-09-27编印

我市四项措施推动社保基金监管工作创新发展
刊发日期:2012-09-27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组建基金监管专门机构。为适应新形势下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青岛12区市中率先成立了社会保障基金资产监督管理中心。同时,在青岛市成立了首家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市监察局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加强新形势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配强基金监管专业队伍。根据社保基金监管工作需要,从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抽调了4名文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进入社保基金监管中心工作,今年又通过公开招考招录了2名会计专业的本科优秀毕业生,截止目前,从事基金监管工作的6人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另外,根据青岛市局要求,结合我市基金监督工作实际,成立了由人社局局长任组长的社保基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社保基金安全管理监督组织实施和自查自纠推进工作。
  制定基金监管规章制度。为加强基金监督规范化管理,实现用制度来规范和推动基金监督工作,近年来,根据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先后出台了《社保基金财务管理规定》、《社保基金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基金监管规章制度,实现了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使我市监管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对我市社保基金管理流程进行梳理再造,全面规范了我市基金征缴支付程序、管理使用权限、财务管理流程,为防范基金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水平提供坚实保障。
  实行基金监管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外部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和内部社保基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作用,建立了社会保险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和社会保险监督部门联动制度,通过局外与其他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听取审议我市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基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局内相关单位举行联合检查行动的方式,及时发现和堵塞内部基金管理存在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