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时政要闻总第1030期 >2012-09-19编印

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第四次专题讲座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知识
刊发日期:2012-09-19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9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了第四次专题讲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张锐,副主任李信斋、王明兴、刘莉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作办公室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知识。专题讲座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莉主持,青岛市教育局教育专家咨询团团长翟广顺授课。
  刘莉在主持专题讲座时指出,尊师重教是我国的优良传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一部依法治教、维护教师权益的重要法律。自《教师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文件,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为保护教师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希望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基层人大负责同志结合今天的学习,进一步理解和掌握《教师法》有关知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张宁一  陈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