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这么快就帮我们拿到执行款,这样我父亲的余生也有依靠了。以前我对法院有些误解,做出了一些不理智的行为,还请你们多谅解。”近日,荆某某紧紧握着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于占海的手说。至此,这起全省金额最大的工伤赔偿案终于执结完毕。
荆某是青岛某公司员工,但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给其缴纳工伤保险。2008年11月,荆某在工作期间因交通事故受伤成了植物人,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双方在赔偿数额上未能达成一致,后荆某之子荆某某以父亲的名义将该公司诉至市法院。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该公司赔偿荆某各项损失共计63万余元。荆某某不服判决,上诉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5月,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该公司支付赔偿款147.6万余元。
此案诉讼历时三年多,在诉讼期间,荆某某曾多次将植物人状态的荆某抬到法院门口,向法院施压。且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是否为工伤、赔偿金额等诸多问题分歧很大,导致积怨极深。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赔偿义务。5月28日,荆某某就此案向法院申请执行。
鉴于此案社会关注度很高,如果执行不当,极易引发不稳定事件。为此,市法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此案的执行思路和策略,设立执行专案组,抽调精干力量进行重点突破。专案组人员首先查询并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但其存款总额仅 万余元,远远不足5以支付赔偿款。专案组在调取其资金交易明细时发现,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将大部分资金转移,执行人员遂将该证据固定,为后续不履行义务追究其拒执罪作证据上的准备。随后,专案组人员找到被执行人,针对转移资金的行为,向其告知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经过法官耐心说服,被执行人最终分三批缴纳了50万元执行款。“我们真的再没有能力履行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说道。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继续多方查找其财产线索。终于从当地城建局得知,该公司工程合同备案中有一大笔工程款尚未结算,但因种种原因无法实际执行。法官再次来到该公司,告知其已查到公司工程款,如果再不履行,将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慑于法律威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终于同意将剩余款项及利息共计81万余元一次性履行完毕。近日,荆某某到市法院领取案款共计131万余元。至此,加上该公司前期垫付的部分款项,这起总标的达147.6万余元的全省金额最大的工伤赔偿案成功执结。
在执行的整个过程中,荆某某亲眼目睹了执行法官不辞辛苦、到处奔波为其寻找执行线索的艰辛过程,对法官的印象也有了180度的大转变。他为自己因误解而做出极端事情,从而给法院工作带来了不少麻烦而心存内疚。于是,在领取执行款那天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李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