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举报奖金怎样兑现?
举报案件承办部门在立案调查属实,且完成行政处罚并结案后的7个工作日内,填写《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结案审批表》,详细说明举报事实、查处情况、报奖金额、申报建议,并附立案审批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收到举报案件承办部门的申报后,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确认无误)填写确认意见并反馈案件承办部门,同时抄送市财政局备案——市财政局依据市食安办的确认意见将奖励资金拨付到举报案件承办部门——举报案件承办部门依据市食安办审核批准的奖励审批表,及时通知举报人申领奖金——举报人自接到通知起10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举报承办部门申领奖金;委托他人代领的,应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逾期不申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举报人的隐私可以得到保障吗?
举报人办理领取手续时,案件承办部门负责查验核实,同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并严格保密,严禁将举报人信息及举报情况公开或泄漏。同时,要求各执法部门建立了严格的举报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姓名、举报内容及相关信息,违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有奖举报有什么程序?
举报人可以电话、信件、传真或以来访等方式举报食品安全线索(允许匿名举报),举报受理部门应当形成接报受理记录。举报受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举报内容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或涉及多个监管部门的,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将举报受理情况转交市食安办,由市食安办确定主要承办部门及协办部门。举报案件承办部门应及时与举报人联系设定举报密码或身份证明备案。
注:详见《莱西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405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