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新闻视点总第1020期 >2012-08-31编印

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出台
刊发日期:2012-08-31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青岛市《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近日出台。《实施细则》共分为八个部分,分别对大病医疗救助的资金管理、救助范围、救助待遇的资格准入、有关的医疗服务管理、救助费用结算管理、过渡期内的业务管理以及其他事项进行了具体说明,并以附件形式列举了19类不纳入城镇大病医疗救助范围的自费费用。
  从8月27日开始,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在社会保险大厦的医疗保险大厅内,专设大病医疗救助服务窗口,受理参保患者特药救助、特材救助待遇资格的申请。(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