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1019期 >2012-08-30编印

我市推行食品企业亮牌营业制度
刊发日期:2012-08-30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8月23日,笔者从食安办了解到,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我市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中建立起了“亮牌”营业制度,并开展了“食安一百家”示范街、示范店(点)、示范厂(场)创建活动。
  食安办负责人告诉笔者,通过亮牌营业制度的开展,老百姓无论是买米买面,还是上饭店、去超市,一旦遇到食品安全问题都可以第一时间按照监督牌上公示的监督举报电话进行投诉,各相关部门也能在第一时间进行核实查处。
  据了解,我市目前已筛选确定了10处农产品种植基地、10处畜禽养殖基地、5处屠宰场点、20家食品加工企业、10家商场超市、10家农贸市场(农村集市)、10家餐饮饭店、20家学校食堂和2条餐饮示范街共125家单位全部实行“亮牌”营业。
                                   (朱华举 徐会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