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平安莱西总第1019期 >2012-08-30编印

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公平正义———市人民法院强力开展“百日执行会战”
刊发日期:2012-08-30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今年以来,市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以“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为目标,努力在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和化解执行信访等方面下功夫。先后组织开展了“春雷执行行动”、“六类案件集中清理”、“执行信访案件集中化解”等专项活动,效果明显。1-7月份,全院共新收案件1836件,执结案件1327件,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9%和21.3% 。其中执结新收案件1166件,执结率为60.8%,比去年同期提高15.7%。在青岛中级法院系统上半年执行工作考核中,我院的新收案件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两项主要业务指标位列十二区市法院第三名,涉执行信访量和化解率位列第二名,受到了青岛中院的通报表彰。
  为进一步为我市经济社会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诚实守信、规范有序的社会环境,进一步通过强有力的执行实现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司法威信。经市法院党组研究,决定从9月份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百日执行会战”,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能、突出执行效果,在全市范围内掀起新一轮执行高潮。
  探索建立重大执行案件竞办、监督机制。选取有代表意义的重大、疑难执行案件,在全院挂牌竞办,力争执结一批“骨头案”;对重大执行案件,涉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件,有信访苗头案件,全程录音录像,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监督执行。
  创新执行工作方法。设立“速执组”,开通执行“绿色通道”。将标的小于5000元、被执行财产明确等具备迅速执行条件的案件,划归“速执组”办理,快立快执,力求在最大限度地缩短执行周期、提高执行效率。建立易人易庭执行制,对立案后30天无明显进展的案件,采取庭内易人,3个月仍无进展的,采取易庭执行。案件易人易庭后得到执结的,扣除被调整执行的法官和所在庭相应的年度考核分;落实执行会商制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三个月未执结的,通知申请人进行会商,通报执行措施和执行进度,提醒申请人提供执行线索、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等等,会商笔录入卷备查;探索实行悬赏执行,鼓励广大公民积极向法院提供执行线索以及被执行人下落。
  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加大执行积案集中清理力度,将现有旧存案件分为“有执行能力但未执行案件、有执行能力但需要沟通协调逐步解决案件、确无执行能力案件”等三大类,逐类制定执行方案,确保有执行能力的案件得到执行,能逐步解决的千方百计解决,无执行能力的案件穷尽执行程序和措施;开展涉金融信贷案件、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特殊主体案件、涉公职人员案件、涉拖欠工人工资保险金案件、涉特困群体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每个业务庭选取10个典型案件提报,每周全局统一行动1次,各庭每周最少组织2次小规模集中行动,集中传唤、集中拘传、集中拘留、集中罚款,对以种种理由抗拒、逃避、阻碍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法院查封扣押财产罪等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集中化解一批疑难、复杂、有社会影响的案件。
  大力开展执行普法宣传。推行执行全程讲法释理制度,即执行前告知、执行中释法、执行后答疑。每名执行人员在整个执行过程中要对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关诉讼风险、有关法定程序等进行详细告知和解释,对当事人的申诉、质疑都要给予明确答复,使当事人了解有关法律知识、有关执行程序,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密切与各级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全力搭建报刊、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与网络、短信等现代媒体相结合的宣传平台,定期宣传我院执行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媒体曝光力度,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进行跟踪公开报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委员会委员现场监督执行,在莱西电视台、莱西广播电台、《莱西市情》等媒体定期播报专项行动公告、敦促履行义务书、曝光“老赖”名单,在全社会营造“生效裁判文书必须得到执行”的良好舆论氛围,使执行工作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李晓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