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时政要闻总第1018期 >2012-08-29编印

董以志到我市视察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工作刘圣珍陪同
刊发日期:2012-08-29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8月27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以志率12区市检察长一行到姜山镇视察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圣珍陪同视察。
  董以志一行实地查看了姜山镇检察室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详细询问了检察室工作开展情况及面临的困难,并就检查室进一步规范化建设、人员编制、机构规格等进行了深入沟通。董以志对我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创新检察工作新机制,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实行检力下沉、重心下移,打造基层检察工作新阵地等一系列创新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希望,检察机关要把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检察信息化建设和派驻检察室建设等“三项建设”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活力,提升检察工作实力。姜山镇检察室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工作职能,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强与监管单位的协调配合,切实维护好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姜山镇检察室是我市人民检察院第一个派驻检察室,设有民生服务大厅、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厅、真情调解室、社区矫正联系中心等7大功能区,形成一体化办公、一站式服务、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检察室成立以来,开辟了专门的农村干部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厅,面向辖区5个镇320个行政村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配合自侦部门和财政局,对辖区内涉农资金和惠农资金的使用情况建立专门台账,有针对性地进行清理排查。
  市领导张升山、王福考参加陪同。
                                       (侯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