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主义,必须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学习领会这一重要论断的精神实质,对于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系统地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深刻内涵,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本报推出这组评论。
实践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明属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源于实践,检验于实践,发展于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生命力,就蕴藏在党带领人民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之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诞生于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凝聚亿万人力量的改革开放,既是成就辉煌的舞台,也是培育真知的沃土。回首过往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实践始终是推动改革不断前行最为根本的力量: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确立了实践第一的共识,奠定了改革开放的逻辑起点;“摸着石头过河”的实践与探索,让我们廓清了各种争论的迷雾,走上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康庄大道;发展道路上不断碰到的资源与环境等新的羁绊和制约,催生了科学发展的时代主题……几十年来,改革发展每前行一步,我们收获的真知就加深一层。正是伴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我们对于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越来越成熟,对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朝什么目标前进的体会越来越深刻,逐步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改革开放以来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巨大历史性成就,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与伦比的正确性与优越性;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百年梦想,要求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沿着这条党和人民历经艰辛开辟出来的正确道路,一心一意往前走,风吹浪打不动摇。
实践主体是谁,实践的最终成果惠及了谁,在根本上决定着一个理论体系,一条发展道路的生命力。广大的人民群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主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凝聚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心血和创造,是无数人的经验总结和智慧结晶。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将人民群众在火热的现代化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升华为理论成果,继而回到实践中接受检验,以进一步地修正、丰富和发展,如此循环往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性提供了根本保障,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完善发展注入了不竭动力。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从本质上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的利益,实现群众的要求。事实上,几十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孕育、发展、成熟的过程,也是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利益不断满足,愿望不断实现的过程。一项以人民群众为实践主体、前进动力,以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奋斗目标的事业,必将生机永存。
科学真理的力量,借由新的实践蓬勃而壮大。迈上新的发展台阶,我们既面临着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机遇,也面临着转变发展方式、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文化发展繁荣、生态文明建设等一系列前所未有的新课题与新挑战。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及时应答这些新的时代难题,迫切需要我们全力推进科学发展的新实践。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新成果,科学发展观站在时代与历史的新高度,以一系列新思想与新论断,指引着我们成功走过了十六大以来的“黄金十年”,是被实践证明了的科学理论。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特色,将这一伟大实践成功推进到新的发展阶段,需要我们进一步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价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的实践要求,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完善的制度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力量,用科学发展的新实践,焕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灿烂的真理光芒。(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