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以来,市安监局围绕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采取了四项措施,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不放松。
推行办事公开,提高服务质量。对单位和个人审核、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公开、公平、透明,尽量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质量。
规范程序,严格行政许可。由市安监局进行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的经营业户,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许可事项,对不予发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严格依法行政,树立良好形象。加强执法监督,严格以罚代刑、以罚代批行为,加强全局执法人员工作作风建设,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工作作风懒散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切实做到有令即行,政令畅通,依法行政的意识。
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责任追究。全局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和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阻碍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大局的,将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