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1002期 >2012-08-01编印

全市800余万优待金8月1日前发到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人每年提高至10000元
刊发日期:2012-08-01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为保障义务兵家庭合法权益,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从市民政局获悉,8月1日前由青岛农商银行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分发到义务兵家庭账户。
  据了解,全市现有义务兵家庭822户,其中,农村义务兵家庭583户,城镇家庭239户(含大专以上学历适龄入伍青年63人,到新疆地区服役的义务兵32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原来每人每年6000元提高至10000元,对到西藏服役的义务兵按3倍优待金标准发放,对到新疆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2倍优待金标准发放,对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适龄青年入伍,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增发30%。
  今年全市共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873.18万元。其中,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517.5261万元(含大专以上学历适龄青年及到新疆服役增发部分);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76.9074万元。   
                                 (李俊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