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接第一版)
强化二项行动:一是强化社会治安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行动,突出道路交通、校园安全、农资打假、火灾隐患、危爆物品管理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六大整治,有效消除各种治安隐患。三是强化经常性严打斗争。深入开展“春季攻势”、“破案会战”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性犯罪。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89起,破案率上升了18.4个百分,打掉各类犯罪团伙18个、成员87人,追捕逃犯 36名,其中省外逃犯7名。
优化三种环境:一是优化治安环境。对干扰项目建设的各类违法犯罪做到“零容忍”,重大案件做到“零积案”。上半年,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39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31人。二是优化服务环境。深入开展“警企服务推进年”、“能动司法”、“政法机关与企业同行”以及政法为民信息服务等活动,上半年,共为群众无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4件,解答法律咨询2200余人次。三是优化法制环境。健全完善经济犯罪预警机制,深入开展“法制教育进企业”活动26次,发放法律知识手册1万余份,提高企业规避风险的能力。
强化责任,严格管理
全面提升政法干警队伍综合素质
把提升政法干警综合素质作为推进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的有力保障,进一步加大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力度。
强化一种意识:即强化责任意识,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制定了配套文件,健全了干警执法档案、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制度,将问责贯穿到履职的全过程,使政法干警在管理上敢于较真,在服务上敢于承诺,在稳定上敢于负责。
开展两项活动:一是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发放调查问卷750份,征求意见和建议10大类114条,并据此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全面提升政法机关工作效能。二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的要求,以张家港为学赶目标,政法各部门分别制定了可行工作措施。
提高三种能力:一是提高服务群众能力。深入开展“一个政法支部和每名政法干警联系一个村(居)、一家企业、一户群众”的“双三联”活动,全市政法系统71个党支部和774名政法干警分别在村(居)、企业和群众中建立了联系点。二是提高规范执法能力。深化“阳光执法”,召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调度会议7次,对23起重点案件进行了调度;对100起执法案件进行了集中评查。三是提高综合办案能力。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干警审执结案件进行评查,评查合格方能归档。上半年共评查案件3674件,评查合格率达到了98.3%。
(李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