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6月底,这样一组数据格外引人注目:全市镇(街道)卫生院的次均门诊费用较实施前下降了61.7%,次均住院费用下降了55.5%。而这组数据则得益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也得益于市卫生局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所出台的多项新措施,其中包括在青岛十二区市中率先设立药政科。
五瓶药省下了70元
“这瓶药24.5元,比以前便宜了6元钱,另一瓶药42元,比以前便宜了5元钱……”今年72岁的王大爷从院上镇中心卫生院出来后,算着自己刚买到的几瓶药的钱数,“这是我经常吃的药,以前5瓶买下来得220元钱,现在只要150元钱,药真是便宜了。”王大爷是个老病号,每个月的退休金一大半都拿来吃药,“我退休这么些年了,早年是工人,落了一身的病,前两年每个月的退休金就只够吃个药,平时的生活费都是儿女给,要是不小心需要住院啥的,就害苦儿女了,不过这两年明显感觉药便宜了,住院也便宜了。”王大爷谈着自己的感受。
有个药政科 专门管“采药”
“以前总觉得去药店买药要比在卫生院便宜,所以前几年我都是拿着医生开的处方去药店买药,但是这两年倒是变回来了,卫生院的药不仅价格不高,而且更让人放心。”一位正在院上镇中心卫生院买药的患者说。
2012年初,市卫生局在青岛市内十二区市中率先设立了药政科,药政科的主要职责便是负责国家基本药物的网上采购和药事管理等工作,药政科的存在,进一步规范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市卫生局对医疗机构进行规范化培训,确保所有医疗机构均由专人负责国家基本药物的款项收缴,并掌握国家基本药物有关政策、掌握网上采购流程。除此外,市卫生局还建立了医药购销行为公示、阳光用药等管理制度。
门诊费 住院费通通下降
为了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在市内二级医疗机构、镇(街道)卫生院和实施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覆盖,市卫生局出台了多项政策,除了设立药政科外,还采取了完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流程、强化服务等措施。截止到6月底,镇(街道)卫生院的次均门诊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了61.7%,次均住院费用下降了55.5%。(赵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