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机关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开展以来,市司法局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推动了机关作风整顿工作深入开展。
“四查四增强”,解决突出问题。一是查大局观念,增强政治意识。看是否存在不讲政治,缺乏服从服务大局的意识;是否存在不讲社会效益、只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二是查工作作风,增强为民意识。看是否存在作风漂浮、办事拖拉等对群众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否存在“冷硬横推”等漠视群众疾苦的官僚作风;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三是查工作纪律,增强自律意识。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迟到早退等行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行为。四是查执业行为,增强公正意识。看是否存在捏造证据等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存在收费不办案等缺失诚信行为。引导全体工作人员围绕刹歪风、转作风、正行风,努力在作风上找路子,在工作上创特色。
“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推动法制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等,努力实现法制宣传由“传统载体”向“新兴媒介”转变,由“单边灌输”向“双向互动”转变,由“单一普教”向“普治并举”转变。抓好青少年和农民的法制教育,消除法制宣传盲点。坚持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根基,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教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为补充,全面推进基层、区域、行业依法治理,确保普法理念和措施在创建中落实,在示范中深化,在发展中升级,争创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城市。加强法制文化阵地建设,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充分发挥普法艺术团的作用,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群众文化生活的各个角落,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全市的法治水平。
“三级五层一中心”,化解矛盾纠纷。形成覆盖全市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拓宽人民调解业务领域,抓好特色调解室建设,突出做好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和以个人命名的人民调解室建设,推进调解工作职业化、专业化。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协议书案卷质量评查活动,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水平。深化“所庭联动、所所联动”,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格局,增强矛盾纠纷化解的合力和实效。继续实施调解案卷补贴机制,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群众怨气,发挥人民调解“减压阀”和第一道防线作用。
“抓管理、强素质、树形象”,实施法律援助。按照“对良知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要求,督促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建设,有效杜绝各种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实施“春风送暖”和“阳光便民”行动,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法律服务。为全市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提供法律指导。深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农村全覆盖”工程,开展律师、法律工作者“1+10联村”活动,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服务农村、服务社区、服务群众、服务民生。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活动,进一步降低法律受援门槛、扩大覆盖面、简化程序、完善便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确保安全稳定。进一步深化“情满回归路”品牌建设,规范完善市级安帮矫正工作培训基地,使其成为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与帮教的“中途之家”。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体系,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人员“百日安全”大排查、大走访活动,加强对高危人员的管控,确保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