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新的《莱西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扩大了救助病种、提高了救助金额、拓宽了救助范围,全面提高城乡困难居民的医疗救助水平,实现城乡统筹目标。
凡城乡低保家庭人员住院,大病救助的病种由原来的七种重大疾病扩大到与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种相同。并取消了城乡低保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住院的起付线。城乡低保家庭全年累计救助额由原来的7000元提高到15000元;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患重大疾病住院,全年累计救助额由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12000元。
新细则还进一步拓宽了救助范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的重度残疾人,个人所负担的“三个目录”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在其享受医疗保险的报销和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再给予30%的救助,年内救助额累计不超过5000元;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合作医疗的低保家庭中的城市社会孤儿、年龄不满18周岁(年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的城乡散居孤儿、农村五保对象,个人所负担的符合“三个目录”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在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进行全额救助,不设封顶线。
(陶淑芹 于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