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有意愿参保人员及时参保以及已参保人员及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莱西市切实解决了“已满50周岁但未满55周岁女性人员、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退休老弱病残人员”三类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确保其可以及时参保、及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进一步扩大了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这三类人员的具体政策如下:
已满50周岁但未满55周岁女性人员。争取上级业务部门,将女性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龄由50周岁推迟到55周岁,即所有已满50周岁但未满55周岁女性人员均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制定了《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将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范畴。只要满足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规定退休年龄、具有我市城镇户籍、与我市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等三个条件,即可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并在补缴次月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退休老弱病残人员。根据现行的政策,企业退休人员每年4-6月均要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以了解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不进行认证的将予以停发养老金。为确保退休老弱病残人员能够及时认证,打破地域区划,允许退休人员到户口所在地或临近镇街为民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同时,对部分确实无法到为民服务中心认证的老弱病残人员实行上门认证,确保其可以按时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