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版:医疗前沿总第984期 >2012-06-29编印

水集中心卫生院:坚持利民惠民 建设百姓医院
刊发日期:2012-06-29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水集中心卫生院是全面发展的一所综合性基层医院。全院共有医务人员46余人,开放床位80张,年门诊量达15000余人次,年住院病人达1400余人次。医院设有3个全科诊室及妇科,拥有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F52-8C医用诊断X射线机等一大批高精尖医疗设备。
  医院一直围绕“把医院办成老百姓自己的医院”宗旨,把一切从病人出发,一切替病人着想,一切为病人服务的理念真正落到实处。在日常工作中,水集中心卫生院通过人性化服务,做好五个第一服务即说好第一句话、回答好第一个问题、检测好第一次生命体征、帮其留好第一个标本、为其扎好第一针;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对前来咨询办事人员,首问护士耐心解答积极联系。人性化护理措施,实行“五化”护理服务即首诊宣教个性化、基础护理灵活化、技能服务优质化、爱心活动日常化、陪护活动指导化,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病人。

“先诊疗、后付费”
为患者开辟绿色通道

  作为实施先诊疗、后付费的乡镇卫生院,水集中心卫生院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优化就诊服务流程,通过院内显示屏公示、首诊医师先介绍“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等形式宣传“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模式,让广大群众知晓、了解各项便民、利民政策,让患者到医院治病变得便捷而实惠,解决了看病难、住院和报销手续繁琐等问题。截至目前,已有30多名患者享受到先诊疗、后付费的利民惠民政策。
  患者就诊需住院时,首诊医师先介绍“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患者同意后,提供新农合证或社保卡及身份证,首诊医师代表医疗机构与患者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患者或家属持新农合证或社保卡、身份证及《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到住院处办理住院,并将新农合证等存于农合办备查。患者住院治疗期间,无须缴纳住院押金,住院时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待准备齐材料并签订协议后可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出院结算时,患者持出院记录到住院处进行预结算,然后持住院发票及出院记录到农合办或医保办办理结报,患者持农合办或医保办提供的补助单再到住院处缴纳个人应负担的费用。若患者将个人负担的费用一次性结清,医疗机构应将新农合证或社保卡等予以归还;若因家庭困难,出院结算时不能一次性结清的,由患者填写《住院医疗费用延期(分期)还款申请书》到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加盖公章,经医疗机构同意后,双方签订《住院治疗费用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方可办理出院手续。
  患者不符合签订《住院治疗费用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条件,并在出院后一个月内仍未结清住院费用的或超过《住院治疗费用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最后还款期限仍未结清的,视为恶意拖欠住院费用,不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待遇。医疗机构有权暂时留存患者或其家属提供的相关证件,同时,书面告知新农合、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患者医疗待遇,直至结清住院费用,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追偿。

基本药物“零差率”
为患者就医“减负”

  “政府的政策好,自打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老百姓到卫生院看病吃药不加价,比原来便宜多了。”近日,来水集中心卫生院就诊的张阿姨高兴地对记者说。
      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自2010年10月1日起,我市在16处镇、街道、开发区卫生院实施了基本药物的零差率销售,配备使用的523种基本药物全部实现省级平台统一采购、配送、结算,且全部纳入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参合人员门诊报销比例达到35%,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目前实施的基本药物共有523个品种,这些药物能够满足广大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在镇卫生院的诊治需要。
      自我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坚持政府主导,严格执行有关配备、使用政策,广大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卫生权益保障得到了实际的提升。据了解,自制度实施以来,水集中心卫生院门诊人次同比增加了62%,门诊人均处方值下降47%,让利达310万余元。
      村民现在都乐意到卫生院买药,同样的药品质量有保证,而且村民用在买药上的钱明显节省了很多,医院在减轻患者医疗负担的同时,也达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