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增创社会管理新优势,实现民生质量、公平正义、平安稳定持续改善”的工作部署,以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职能作用,扎实开展“走基层、讲法律、促稳定”主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扎实调研:摸透社情民意
围绕重点工程开展调研。紧紧围绕大沽河治理和重点城镇建设等重点工程,从全院干警中抽调24名业务骨干,组成8个工作组,深入沿河两岸农村、企业广泛调查研究,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形式,了解干部群众对大沽河治理和有关重点工程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搞清大沽河治理方面的涉法、涉诉需求,治理中存在的矛盾隐患;根据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订围绕大沽河治理和重点城镇建设工程开展检察工作的思路,向市委写出专题报告,供市委参考。
围绕企业需求开展调研。与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立定点联系、定期走访制度,围绕企业关心的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劳资纠纷等开展专题调研,并有针对性地帮助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刑事案件的发生。
围绕新农村建设开展调研。密切关注当前农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围绕新农村建设开展检察调研,每到一处乡镇,召开一次干部群众座谈会,选择一处重点村庄进行调查研究,掌握新农村建设、社会管理方面的实际情况,详细了解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围绕社会治安状况开展调研。开展“检察官进社区”活动,组织干警走进社区、走访派出所,了解重点区域的社会治安状况,帮助分析解决治安隐患的有效举措;深入学校,结合检察机关办理办理的真实案例开展法制讲座,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
灵活宣讲:普及法律知识
组织宣讲团进行巡回宣讲。组成由副检察长、有关部门一二责任人为成员的巡回法律宣讲团,在各镇(办)轮流设立“流动法律大讲堂”,采取以理讲法、以案释法、以事论法等多种形式,对农村基层干部和乡镇机关干部进行法律教育,开展警示教育,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及其他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犯罪案件的发生。
借助平台开展专题宣讲。借助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等组织的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等平台,由副检察长围绕如何防范和化解职务犯罪服务新农村建设等内容为农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市委派驻的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作廉政教育讲座。
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进施工现场活动。组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施工现场活动,采取举办警示教育展、开设预防职务犯罪流动大讲堂等活动,检察长亲自为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讲授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知识,提高相关人员遵纪守法意识。
制作宣传手册普及法律知识。注重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由干警自行设计、制作法律宣传手册,手册中包含检察机关职责、我市近年来发生的农村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服刑人员悔改录、廉政故事、廉政格言等丰富的内容;目前,宣传手册已印制完毕,准备向全市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发放,通过更加灵活的形式提高干部群众的知法、守法水平。
全面服务:促进稳定发展
全力服务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紧紧围绕大沽河治理工程和重点城镇建设工程,与有关部门签订预防职务犯罪协议,共同开展“创建无职务犯罪案件工程”活动;突出招投标、材料采购等重点环节,综合运用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方法,确保工程优质、干部廉洁;设立办案“快速通道”,对可能影响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快速办理,妥善处理,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
全力服务企业发展。探索建立“保障经济发展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针对危害经济发展的犯罪案件,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加快办理速度,建起一条针对该类案件的快捕、快诉、快审“绿色通道”,使得案件能够快速、有效办理。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党委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和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结合调研中发现的农村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苗头和隐患,并及时向市委和当地党委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全力服务保障民生。深入开展“走进困难家庭,携手弱势群体,服务民生需求”活动,院党组与10余户困难群众和困难涉案家庭建立了长期结对帮扶关系,定期走访慰问,并积极帮助联系寻找致富门路;先后对30余名贫困学生进行了资助。(吴淑范 张向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