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时政要闻总第981期 >2012-06-26编印

畅通生命救护“绿色通道”———我市推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模式侧记
刊发日期:2012-06-26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6月15日,在全市推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模式半个月时,记者和市卫生局的工作人员来到市立医院探寻这一惠民政策在救护生命过程中给老百姓所带来的实实在在的便利。
不交押金
不用借钱能看病
  “这个政策确实好,6月1日实施,我6月2号住院就享受到了。”在市立医院内五科接受治疗的王玉峰说。王玉峰患有下肢静脉血栓及高血压主动脉夹层,前前后后已经住过3次院了,虽然有新农合可以报销一部分,但是这都要个人先垫付,出院后才能报销出来的。“光年前治疗就花了一万多,大部分是跟亲朋借的,担人家不少人情。”王玉峰边打着点滴边跟记者说。“他这次住院差不多能花6000元左右,除去新农合报销外,他出院时只需交自己负担的部分就可以。”王玉峰的主治大夫内五科主任刘英杰介补充道。“有这样的好政策,我们治病压力少,不用东挪西凑,还不用担人情。”王玉峰对此深有感触。
     据了解,凡参加我市新农合或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在就诊需住院时,只需与医疗机构签订一份《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即可,出院结算时,患者首先带着出院记录到医院的住院处进行预结算,然后带住院发票和出院记录到医院的农合办或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最后拿着补助单到住院处缴纳个人应负担的费用便可出院。
不交押金
有利于医患和谐
  “‘先诊疗后付费’实行后,因为住院不用再交押金,所以我们医护人员再不用像以前那样天天跟在欠费的病号后边催了,也有利于医患和谐。”市立医院儿科主任盖俊英说,“但是由于新政策刚颁布实施,知道的人还不太多,尽管病号一入院,我们就向他们宣传这一惠民政策,但往往由于证件带不全,而不能一入院便享受政策,特别是儿科,孩子来治病时,家长一般不会随身带着户口本。”
  据悉,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患者或家属可持新农合证或社保卡、身份证及《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到住院处办理住院,住院治疗期间,无须缴纳住院押金。
无钱医治
可以分期付款
  据市卫生局工作人员介绍,患者若因家庭困难,出院结算时不能一次性结清自负费用的,还可以办理分期付款。患者在填写一份《住院医疗费用延期(分期)还款申请书》,并到所在的村(居)委会或单位加盖公章,经医疗机构同意,双方签订一份《住院治疗费用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标明分几次偿还,多长时间还清费用,便可办理出院手续。   
  “先诊疗后付费”并不意味着患者可以无限期拖延交纳治疗费,患者不符合签订《住院治疗费用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条件,并在出院后一个月内仍未结清住院费用的或超过《住院治疗费用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最后还款期限仍未结清的,视为恶意拖欠住院费用,不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待遇。医院有权暂时留存患者或其家属提供的相关证件,同时,书面告知新农合、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患者医疗待遇,直至结清住院费用,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追偿。
  目前,全市共有22家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模式,其中,三家二级医院的外科、骨科,以及因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及有第三责任方受伤致病的仍实行先缴住院押金的诊疗模式。(姜晓梅 顾昭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