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3日上午8时,山东省北墅监狱2012年第一季度减刑假释罪犯奖惩大会在该狱监区广场隆重举行,会上,监狱长宣读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罪犯裁定书,对283名罪犯予以假释,对335名罪犯予以减刑。
就在北墅监狱举行假释大会的同一时间,另一起特殊的假释在莱西市立医院举行:北墅监狱一监区副处长在病床前依法向一病犯宣读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假释裁定书》,并将裁定书送到了他的手上,莱西市检察院派驻北墅监狱检察室干警李孟昌和林明瑞对该起假释进行了同步监督。
接受这起特殊假释的犯人名叫刘根(化名),平度人,2008年8月7日被平度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期自2008年3月18日至2014年3月17日。
服刑期间,刘根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监狱方确认其考核积分达80.8分,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2012年5月31日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假释。但就在获得假释两天前的5月29日晚9时,刘根因感觉腹部疼痛到监狱医院诊治,监狱医院发现刘根病情较重,遂于5月30日凌晨1时将其紧急送往莱西市立医院治疗,市立医院确诊刘根为胃出血,并立即对其进行了手术治疗,术后,刘根健康状况恢复良好。考虑到该犯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在莱西检察院驻监狱检察室的建议下,监狱研究决定,该犯本次患病的治疗费用全部由监狱负担,假释后对刘根的护理则交由其儿子承担。
“你好好养病,尽快恢复,住院的费用你和家人就不用担心了。”翟副处长亲切地对刘根说。“谢谢监狱和检察机关对我的照顾,假释后,我一定好好表现,重新做人,不辜负党和政府的关心。”刘根激动地对翟副处长和两位检察官表达谢意,刘根的亲属也忙不迭地说着感激的话。(吴淑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