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买服务、让家电“老有所养”,延保服务的宣传语虽然听起来挺美,但消费者的认可度并不高,购买热情也不高。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为了完成延保销售任务,一些推出延保服务的家电卖场竟然采用捆绑销售的方式,强迫消费者购买,损害消费者的权益,从而引发了诸多消费纠纷。
消费者韩女士称,今年五·一她在挑选冰箱时遭遇到捆绑购买延保服务。原来,韩女士看中了一台2000多元的冰箱,通过与销售人员的讨价还价,销售人员最终答应便宜150元。“可是等到交完钱,拿到购物发票时,却发现产品价格比我交的钱少了120元。销售人员解释说产品售价中包含了一项延保服务,价格是120元,另外开收据。我当场就表示不买延保服务,要卖场退回多收的钱。但销售人员却表示如果不买延保服务,就不能以我们谈好的价格把冰箱卖给我,并且不停地向我说好话,说是卖场有摊派的延保销售任务。”韩女士说,促销人员的解释说了一大堆,而且已经交了钱,她只好作罢,但心里依然非常别扭:“既然要买延保服务,为什么就不能明说,这样暗里捆绑销售同欺骗有什么分别?”
该商场的经营者违反了诚实守信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自由选择权。另外,作为消费者本身也应该反思,天上没有掉下来的馅饼,对于那些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商品,一定要三思,要有维权意识。
1.消费者有说“不”的权利。一些买车的消费者投诉,他们去车行买车的同时必须在车行买保险和上牌,否则车行不卖车。比如,何先生在某车行买车时,车都选好了,准备签购车合同,但车行未经他同意捆绑了2项收费服务。在购车时,类似何先生这样遭遇汽车捆绑销售的车主并不在少数。消费者委员会认为,这种类似的“低价”宣传活动,很可能暗藏着捆绑消费、降低服务标准等陷阱。对于这种捆绑营销行为,消费者有说“不”的权利。
2.消费者应合理看待“捆绑消费”。其实,细思量起来可以发现,很多东西都可以实行捆绑消费,特别是购买那些平常很少打折的生活必需品。捆绑的群体,可以是亲戚,也可以是同事、朋友,也可以是扎堆购物的陌生人,只要目标一致,就可以口头约定捆绑,你实惠,我也实惠。再者,素不相识的过客,有了一次休戚相关的捆绑经历,兴许日后还能成为朋友呢。至于消费商品的种类嘛,就多了去了。小到针头线脑,大到家用电器,只要需要,无一不可。
作为消费者,当我们面对“捆绑消费”时,这种商家的戏法有时对我们有利,有时则属于欺骗行为。面对前者,我们可以择其利与商家共赢;但面对后者,我们则要维护作为消费者的权益,让这种玩弄“戏法”的商家没便宜可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