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总第966期 >2012-05-30编印

我市“五严格”做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点工作
刊发日期:2012-05-30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按照青岛市统一部署,我市自4月1日起,开展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点工作。在试点推行过程中做到了“五严格”。
  严格选取试点。按照合理布局、便于管理、软硬件条件达标和方便参保人员的原则,进行严格筛选,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了8家有代表性的社区医疗机构作为试点,为推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点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开端。
  严格限定人员。按照上级通知规定,明确了只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及在职职工和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员、非从业人员,可以享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并通过要求参保人提供社保卡、身份证、联网刷卡确认、做好就诊登记等方式加强就医管理,避免冒名就医的现象发生。
  严格签订协议。要求参保人与试点社区医疗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自签约之日起,在该试点社区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可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同时明确了门诊统筹协议的签订、续签和转签等细则,加强协议管理。
  严格报销政策。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签约人员在本人定点社区发生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累计1600元以内的部分,由门诊统筹金支付60%,其中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为70%;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签约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和非从业人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累计1200元以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由门诊统筹金支付50%,其中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为60%。参保人欠费期间不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补缴后亦不补报。
  严格推行步骤。莱西市将严格按照试点工作计划,不断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陆续增加门诊统筹试点社区数量,扩大试点范围,整个试点工作将于明年3月底结束,自明年4月份起,门诊统筹工作将在全市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