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963期 >2012-05-24编印

消费维权联盟体系解消费者异地投诉难题
刊发日期:2012-05-24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今年3月份,市工商局与青岛市各区(市)工商局和周边的莱阳、招远、莱州市工商局积极联系沟通,进一步推动半岛蓝色经济区消费维权建设,成立了消费维权联盟。联盟区域内的消费者遇到异地消费纠纷时,可以在当地投诉,由当地工商局委托异地工商局进行调解,避免了消费者奔波于两地之间,降低了消费维权成本。
    在农资消费纠纷的处理方面,消费维权联盟成员及部分所辖县级市间提升维权合力,消费者购买农资商品遇到异地消费纠纷时,可以在当地投诉,居所地消协(消保委)在接到投诉后,将投诉转移给消费纠纷发生地消协(消保委),然后由当地消协(消保委)与异地消协(消保委)联合处理,避免消费者奔波于两地之间,降低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在消费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方面,成员间要通过及时共享农资商品和消费调查、商品比较试验、消费警示等消费信息,定期联合披露区域内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切实解决农村消费者维权难、消费维权组织处置难等问题。
    在交流培训方面,定期举办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业务培训,交流有关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交流培训采取每年不定期培训方式。
    在联络制度方面,建立成员方消费者协会(消保委)投诉联席会议制度。成员方消费者协会(消保委)每年一次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农村消费维权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相互通报交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