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时政要闻总第957期 >2012-05-15编印

春·风·送·暖———我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侧记
刊发日期:2012-05-15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行走在我市农村,记者发现曾经坑坑洼洼的村巷道全被硬化成水泥路面;村民自娱自乐的土戏台子,如今也被建成靓丽的乡村文化广场,这些正是我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带来的巨大变化。在财政奖补资金的支持引导下,全市农村公益事业正在逐步摆脱“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困境,公益事业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我市农民正在深切感受着公共财政阳光的温暖。
“一事一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 “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孙受镇张格庄村村民任大爷站在刚修好的农田旁乐得合不拢嘴,他说,给村里修这条路得到了村民的集体拥护,在修路的过程中,村民们自发到现场监督,砂石比例是否合适,道路厚度是否合格等时刻受到村民监督,甚至有村民拿着尺子亲自到路边丈量。“路没修之前,一到下雨阴天,人根本出不去,种的菜烂在地里也只有心疼的份,群众都不敢多种,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后,我们每个村民才出了15元钱,就解决了道路问题。如今路修好了,种菜的也多了,每年能多收入将近1万元!”
    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后,农村的小型水利、道路等公益事业建设方面一度陷入筹资筹劳难的困境。自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后,我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财政、农业等市直单位及各镇(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统一规划、重点突出、全市推进”的工作模式,建立了以村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财政奖补为手段、社会捐资为补充、筹补结合的新机制,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选定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农民筹资部分每人每年不超过15元,筹劳不超过10个工日,每个工日值28元,筹资筹劳完全符合上级要求。
    我市于2011年进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后,就坚持先议后批、先批后筹、先筹后建、先建后补的原则,严把公示、审批、验收关口,积极构建“财政资金引导、农民筹资投劳、社会捐资赞助”的投入新机制。在调动广大村干部兴办公益事业积极性的同时,也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出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解决了农民群众长期以来迫切需要解决但又缺乏条件解决的民生事项。我市2011年共筹措财政奖补资金1106.21万元,共开工建设项目105个,其中,小型水利设施项目50个,开挖平塘16个,打井13眼,浆砌排水沟3.8公里;道路项目22个,新修道路6.24公里;村内监控项目22个;环境整治项目10个;沼气项目1个。受益村民15万人。
“议”字当头:议出农村基层 民主新气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重在“议”字上做文章,村里公益事业建什么、怎么建、建好后怎样管,都由农民说了算,大大增强了农民的集体意识,村民参与改善村内生产生活条件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也加速了村民自治进程。
    以前兴办公益事业村干部说了算,群众只管出钱出力。通过实行“一事一议”制度,村内所有公益事业,都必须经过群众代表会或户主会确定,群众有了充分的发言权与表决权,在施工过程中就少了许多阻力。而且,群众出钱出力出得明白,加上财政奖补一部分资金,减轻了群众负担,群众就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公益事业建设中。                                  (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