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955期 >2012-05-10编印

25起合同不平等条款案件被立案
刊发日期:2012-05-10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近日,市工商局围绕贯彻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展了整治合同格式条款专项行动。目前,已查出“合同签订后,客户取消拍摄,定金及已付拍摄款恕不退还”、“解释权归公司所有”等不平等条款32条,已立案25起。
    该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工商所长为成员的整治合同格式条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该项行动列为一把手工程,制定并下发了实施方案。
    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现场咨询等形式,大力开展舆论宣传,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积极监督和投诉举报合同违法行为。召开9家金融企业、3家通讯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合同格式条款行政约谈会,要求企业自行检查修改不平等格式条款。
    通过检查清理、市场巡查、举报投诉以及“12315”热线等途径,收集各类的格式条款257份,组织人员逐一进行梳理分析。经分析发现,某洗车服务部发放印有“保留最终解释权”格式条款的会员卡后,水集工商所立即进行立案查处,并对该企业做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坚持“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集中清理通信、金融、供热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规范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以点带面,不留死角,确保了整治合同格式条款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