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954期 >2012-05-09编印

市环保局:“四有、五落实”推进机关作风整顿
刊发日期:2012-05-09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整改落实阶段的部署要求,市环保局党组梳理了在思想意识、宗旨观念、工作作风、工作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了整改方案,保证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针对查摆的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出详细具体的整改方案,做到“四有”即有清晰的整改目标、有具体的整改事项、有详细的整改时限、有切实的整改措施,并坚持边整边改。按照落实整改项目、整改办法、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完成时限的“五落实”要求,将整改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分管负责人。
    结合全市“干部作风转变年”和“稳中求进”、“突破提升”的要求,启动并实施了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督查督办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出台环保局“三承诺”活动细则和促进环保事业健康跨越发展的新举措,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在全局范围内深化推行企业联络员制度,为企业建言献策,尤其是在建设项目审批、污染治理和政策法规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
    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不正之风等工作进行了责任目标分解,进一步强化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格局。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加强学习培训,严格周五学习日制度,促使干部职工的素质和业务能力有一个新的提高。主要负责人带头调查研究到基层、现场办公到基层、直接服务到基层。始终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环保执法工作的着重点,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简化企业审批办理程序,并主动跟进,提前介入,为企业发展做好先期服务。
    建立健全机关建设的长效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促进了机关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创新性修订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用量化考核的方式,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新性。制定出台了《环保局工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理顺了业务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严格执行“宝塔式”管理和“倒宝塔式”责任追究模式,确保政令畅通,使科室之间的配合与衔接更为流畅。                     (戴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