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深入贯彻青岛市政府77次市长办公会确定“每季度第一个月为安全月”的部署,根据青岛市局和莱西市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市质监局认真部署开展2012年第二季度安全月活动。
为确保本次安全月活动扎实有效,局领导专门召开了专题会议,并制定了《莱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决定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
一是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活动。在此次安全月期间,计划组织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向企业发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详细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讲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应该注意的问题,帮助企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整理安全技术档案。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按照2012年工作部署,在一季度开展起重机械、电梯、校园特种设备等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有计划、有重点的推进液化气充装站、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工业压力管道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全市液化气站、危化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并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情况、定期检验情况、人员持证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等进行逐项检查。
三是开展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对公共聚集场所、“两改项目”、重点工程及居民住宅小区的电梯和旅游景区的游乐设施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督促运营管理和电梯维保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四是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4月份计划在辖区内开展一次电梯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通过参加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高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和救援能力,保证一旦发生事故时,使用单位不慌乱,能按程序开展紧急救援,做到杜绝特大安全事故、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力度。结合辖区实际,集中力量开展特种设备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法律意识。对查处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在整改期限内没有按期整改的,将移交稽查队,进行立案处罚;对典型的违法案例和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积极联系媒体予以曝光。
通过开展“安全月”系列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了企业安全意识,保障辖区企业安全有序生产。 (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