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版:莱西教育总第953期 >2012-05-08编印

国外先进家庭教育理念一瞥不要剪断孩子想象的翅膀
刊发日期:2012-05-08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1968年,美国内华达州一位叫伊迪斯的3岁小女孩告诉妈妈,他认识礼品盒上“open”的第一个字母“o”,这位妈妈非常吃惊,问她怎么认识的。伊迪斯说:“是维拉小姐教的。”这位妈妈表扬了女儿之后,一纸诉状把维拉小姐所在的劳拉三世幼儿园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该幼儿园剥夺了伊迪丝的想象力。因为她的女儿在认识“o”之前能把“o”说成苹果、太阳、足球、鸟蛋之类的圆形东西,然而自从劳拉三世幼儿园教她认读了26个字母后,伊迪斯便失去了这种能力。
      诉状递上之后,在内华达州立刻引起轩然大波。劳拉三世幼儿园认为这位母亲疯了,一些家长认为她有点小题大做,她的律师也不赞同她的做法,认为这场官司是浪费精力。然而,这位母亲却坚持要把这场官司打下去,哪怕倾家荡产。3个月后,此案在内华达州立法院开庭。最后结果出人意料,劳拉三世幼儿园败诉了,因为陪审团的23名成员被这位母亲讲的一个故事感动了。她说:我曾到东方某个国家旅行,在一家公园里见过两只天鹅,一只被剪去了左边的翅膀,一只完好无损。剪去翅膀的被放养在较大的一片水池里,完好的一只被放养在一片较小的水塘里。当时我非常不解,就请教那里的管理人员。他们说,这样能防止它们逃跑。我问为什么。他们解释说,剪去一边翅膀的无法保持身体平衡,飞起后就会掉下来;在小水塘里的,虽然没被剪去翅膀,但会因没有必要的滑翔路程而无法起飞,只好老实地呆在水里。当时我非常震惊,震惊于东方人的聪明。可是我也感到非常悲哀,为两只天鹅感到悲哀。今天,我为我女儿的事来打官司,是因为我感到伊迪丝变成了劳拉三世幼儿园的一只天鹅。他们剪去了伊迪丝的一只翅膀,一只幻想的翅膀,他们早早的就把她投进了那片小水塘,那片只有ABC的小水塘。
      这段辩护词后来成了内华达州修改《公民教育保护法》的依据。现在美国《公民权法》规定,幼儿在学校拥有两项权利:1、玩的权利;2、问为什么的权利。这两项权利的列入是否起因于那位母亲的官司,不得而知。不过,有一点美国人非常清楚,这一规定是美国在科技创新方面始终走在世界的前列、也使美国出现了比其他国家多得多的年轻百万富翁的重要原因。这位美国孩子的母亲认为:幼儿园的老师剪掉了她女儿幻想的翅膀,造成了孩子的精神伤残,于是把幼儿园告上法庭,她关心的是孩子终身、未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