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全力保障全市社会经济快速、稳定、和谐发展,按照市“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要求,我局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加强党务政务公开。按照党务公开及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在莱西市政务网、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局机关政务公示栏上及时公开相关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重点公开:局党委重大决策及党内主要事务和组织活动中应让党员群众知晓的事项,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国土资源为民服务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提供资料要求、办事结果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信息等。
二、严格审批时限。对下列事项,凡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程序的,在承诺期限内办结: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业务在相关材料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登记发证完毕;3.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自受理之日起,个人5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1.5个工作日内办结;4.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在相关材料全后14个工作日内办结,土地变更登记业务在相关材料齐全后14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有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能。深入开展“阳光国土”党建和机关品牌创建工作,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基层联络员制度,倡导“不说不能办,只说怎么办”的服务理念,切实将基层的问题办好。对急、难和重大项目,纳入节假日照常办公“绿色”服务通道,确保工作快速推进,快速见效,快速办结。
四、严格依法行政。依据《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建立并落实国土资源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方案等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制度,落实集体会审制度,促进依法行政程序不断完善;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坚持依法决策,促进执法机制不断健全。
五、坚持廉洁从政。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权行使;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国土资源系统“五条禁令”及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十个严禁”等,坚决杜绝“庸、懒、散、慢、拖、瞒”等6种不良风气。
对群众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的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违背承诺的行为及时受理,经调查属实按照局《机关管理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者,使群众满意;
监督举报电话:市为民服务热线:88412345;市国土资源局投诉电话:88483958。
以上公开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