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我单位围绕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作出以下公开承诺:
一、党务政务公开。及时公开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机关工作分工及完成情况。
二、行政审批和许可。认真执行国家、省、青岛市有关因公出国(境)的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出访批次及出访天数。认真执行国务院侨办、省侨办及青岛市侨办的文件精神,及时认真的办理归侨及侨眷的身份认定工作。
三、优质服务方面。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因公出国(境)办理业务人员、归侨侨眷来人或来电提出的咨询、投诉及业务办理等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拖延办理。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给予解释。
四、廉洁勤政方面。坚持依法行政、科学行政、廉洁从政、自觉维护外事部门的良好工作形象,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工作中吃、拿、卡、要,违反纪律收受个人财物的,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市为民服务热线:88412345;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投诉电话:88405585。
以上公开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