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我单位围绕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作出以下公开承诺:
一、党务政务公开方面。
做到党务政务月公开。
二、优质服务方面。
能够使中心广大党员自觉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人民群众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体现在认真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更加深入地做好服务于房改房用户和贷款用户,为他们彻底解决后顾之忧。
1、加大浮动工资的数额直接与年终考核挂钩。拿出每人每月工资的10%加上年终一次性奖金作为浮动工资。
2、实行科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的双向选择,即上两者都可以进行自由组合,彻底解决了过去人浮于事的现象。
3、针对本单位指标性工作较少的特点,增加年终考核时民主评议所占分数,使民主评议做为年终考核最重要的一项,使群众意见成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参数。
4、以岗定考,在分解目标责任制时,以所在岗位为准,进行最大化分解,尽可能的把具体事项分解到个人。不断形成修订中心的长效机制。
四、廉洁勤政方面。
1、在办理贷款业务时,本着“绝对安全和高收入”的原则即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提高收入的事前措施。首先由业务科室进行详细的调查后,提出初步意见,然后在主任办公会上进行讨论研究决定,最后由业务和财务联合发放。
2、在办理提取各项基金的业务过程中,采取实行业务实地考察落实、财务落实、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的相互制约机制,针对其中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支出,绝对不让业户多跑路,同时避免了暗箱操作。
3、采取事后措施,保证资金安全和利息的及时回收。采取跟踪调查的预警机制和及时催收原则,有效的保证了资金安全和利息回收。
五、 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方面。
严格遵守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流程。
监督举报电话:市为民服务热线:88412345;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投诉电话:88486582。
以上公开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