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转作风 提效能 促发展总第948期 >2012-04-27编印

市林业局公开承诺书
刊发日期:2012-04-27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环境,树立勤政廉政的林业局形象,根据林业局工作职能,向社会作公开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三项制度
    三项制度:即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一)落实首问负责制。对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热情接待,随到随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及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的现象。实行“五个一”制度,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腔热忱办事,一声祝福送行,让市民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二)实行限时办结制。对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凡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林木采伐审批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木材运输证(省内)当即办结;木材经营加工许可10个工作日内办结;征用占用林地审批和临时占用林地审批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上报批准);非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10个工作日内办结;林木确权发证60个工作日内办结;森林植物检疫15个工作日内办结;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审核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上报批准)。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及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不断强化服务态度和增强责任意识。
    二、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
    (一)加大监管力度,规范资源监督。搞好森林资源调查,并向社会公布。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查处,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垦滥占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受理,依法处理林业投诉,切实维护林农合法权益。
   (二)规范执法程序,严明执法纪律。推行林业行政执法“四制”管理方法,即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办案程序公示制、办案督查制。如发现执法人员存在“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问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争创廉洁高效机关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实施精细化管理为主线,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保障,以岗位目标考核为重点,以大规模植树造林,构建城乡一体、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生态体系为目标,通过创建廉洁高效机关活动,确保服务态度明显改进,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努力实现林业事业在转变、跨越中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监督举报电话:市为民服务热线:88412345;市林业局投诉电话:88405536。
    以上公开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市林业局
                         201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