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自6月1日起,各市要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鼓励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积极参与。
省卫生厅要求各市各单位结合当地实际,在试点总结的基础上稳步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5月底前,尚未实施的市要选择1~2家二级医院和部分乡镇卫生院开展试点,明确试点的临床科室及临床路径病种。自6月1日起,各市要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各市在实施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并落实住院押金取消制度,住院后一次性付费制度、对特殊群体实行“分期还款”制度以及“三无”病人与急症患者的医疗救治等相关工作,充分尊重患者知情权,并严格执行收费价格政策,落实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等。 (农村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