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检察院2011年工作综述
2011年,在莱西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市检察院坚持以大局的眼光、全省全国一流检察机关的标准,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实现了检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青岛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获得9项省、青岛及莱西市级荣誉称号,4人次获得省级荣誉称号,10个科室、40人次受到青岛和莱西市级表彰奖励。最近,民行科被申报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单位,1名干警被申报山东省委政法委记个人一等功。有关工作经验分别在全省第十五次检察工作会议和青岛市政法系统队伍建设经验交流会交流、推广。
业务工作开展卓有成效
一是扎实推进反贪污贿赂工作。立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7件22人,法院全部做出有罪判决。徐某某挪用公款489万元后畏罪潜逃被抓获归案,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二是扎实推进反渎职侵权工作。立查渎职犯罪案件3件6人,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提起公诉3件6人,法院做出有罪判决1件2人。
三是扎实推进侦查监督工作。批捕犯罪嫌疑人52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7件19人,法院作有罪判决13件15人;监督撤案2件2人,公安机关全部撤案;不捕65人;追捕漏犯48人;纠正公安机关违法10件次。从快批捕了王磊等20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侦查监督部门被莱西市委、市政府荣记全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三等功。
四是扎实推进公诉工作。起诉刑事案件506件741人,起诉准确率100%;办理刑事抗诉案件3件;追诉漏罪漏犯45人;改变公安机关定性15件;纠正侦查、审判机关违法64件次。起诉了以王磊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案件,首犯王磊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40万元,其他19名案犯也分别被判处19年6个月有期徒刑至拘役6个月的不同刑罚。公诉科被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被莱西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五是扎实推进监所检察工作。审查批捕、起诉又犯罪案件21件28人,有罪判决率为100%;纠正监管改造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9件次;纠正违法减刑、假释裁定1件;督促公安机关对130名考验期满的监外执行罪犯予以公开宣告,纠正脱管漏管8人次,建议收监执行1人;协助市院对3起在押人员死亡案件进行了妥善处置,做到无上访、无后患;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件4人。
六是扎实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0件,立案审查27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1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已采纳1件;抗诉再审案件法院调解、改判9件,改判率为75%;办理督促起诉、调解监督等新型案件14件。全市民行检察工作暨诉讼违法行为调查工作现场会在该院召开。
七是扎实推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0件次,处结率100%;妥善处置涉检信访30件;初核举报线索15件,移交立案5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接听热线378件次,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50余件,收到当事人的感谢锦旗3面,对5名举报有功人员进行了奖励。
八是扎实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构建职务犯罪预警信息监控平台,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力度。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13件次,开展预防调查15次、案例剖析16件,组织警示教育52次,提供预防咨询51件次,开展行贿查询118次。
队伍素质明显提升
一是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抓班子带队伍,队伍凝聚力进一步增强。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8次,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领导带头开展调研活动20次,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各类实施意见16件,规章制度10余项;召开党组会、检委会62次,研究议题168项,院领导与干警谈心70余人次。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获得“青岛市政法系统优秀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岗位练兵,干警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从北京大学和中央党校聘请专家学者,为干警讲授新时期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等方面的课程;推行“业务流动”和“业绩档案”工作机制,干警活力得到有效激发。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民行检察“十佳办案人”,2名干警被市院授予“检察兼职教师”称号,4名干警被评为青岛市检察系统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
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内部监督制约力度,公正廉洁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院干警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建立了廉政档案,严格执行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和登记制度;开展“家庭助廉、共筑幸福检察”活动,构建公正廉洁的家庭防线。积极探索实施360度检务督察机制,将督察贯穿于检察工作日常运行的全过程,并向执法办案一线延伸。本年度,共组织开展日常督察52次,发布检务督察通报33期,对810起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评查,发现并纠正案件质量问题30余件次,实现了干警执法办案零违法、零违纪、零投诉、无事故。今年6月份,全省检务督察工作座谈暨现场观摩会在该院召开。
规范化建设有力推进
年内,修订完善各类业务规范35项,确立了一整套规范化的业务评查体系,修改完善各类管理制度22项,确立了以绩效考核和360度检务督察为主的规范化管理体系;编写《检察工作动态》48期,被省院转发5篇、市院转发7篇;严格落实机要保密规定,消除失泄密隐患;检察统计工作上报案卡1600余张,做到精细、准确无错误;档案室建设达到省特级标准;办理法医文证审查111件、死亡鉴定4件、心理测试4件;警务部门依法执行异地押解任务4人次,成功追逃4人,送达法律文书1600余份,做到安全、高效、无差错。抓住“第二个信息化建设年”的有利时机,着手对检察综合信息平台进行改造式开发,做到检务管理“一网清”,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创新工作亮点纷呈
坚持做好群众工作的经验被中央政法委和省委政法委转发推广。推行“360度检务督察”和构建预警信息监控平台的工作经验先后被省院和高检院转发推广,并在青岛市检察机关2011年优秀工作亮点评选中分获二等奖和三等奖。建立“阳光公诉监督卡”、“刑事案件信息共享”、为服刑人员建立“健康档案”等20余项工作机制被省院和青岛市院推广。在《检察日报》、正义网、《大众日报》、《山东法制报》等国家及省市级新闻媒体发表稿件340余篇,有力地宣传和推介了检察工作。以该院干警关心救助重刑犯家庭的事例为素材创作的诗朗诵《有一种爱》,作为一个独立的节目,参加了大型音乐舞蹈诗《献身使命》的演出。
重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五检”会议精神。十五检会议结束后,该院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向市委领导汇报了会议精神,得到了市委领导的批示。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全体干警集中学习,集体观看《献身使命》的播出录像,全院开展了“贯彻十五检会议精神见行动”、“献身使命大家谈”等活动,要求全院干警以十五检会议精神为指导,决战第四季度,全面完成2011年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二是以群众工作为切入点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建立检察长及业务骨干每天轮流接访制度,编写《群众工作手册》,指导干警切实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深入开展“进百家门、办百件事、连百姓心”活动,年内为群众办实事60件次,捐助款物共计6万多元,帮助10个困难家庭走出生活困境。
三是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走、读、讲、唱、思”系列活动,干警撰写心得体会90余篇,12名干警在青岛和莱西市的主题演讲、征文比赛中获奖,1名干警作为青岛市政法系统主题实践活动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在青岛市作巡回宣讲。扎实推进双联系活动,在青岛市院的大力支持下,检察长从青岛市交通委争取资金50万元,帮助经济发展困难村庄修筑公路,协调莱西市水利局投资30万元,帮助一村庄兴修水利设施,为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儿童节前夕,干警捐款2万余元,为院上镇中心小学的贫困学生购买学习用品,并为35名品学兼优的贫困生每人发放了300元助学金。
四是积极开展专项活动。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制定激励政策,11名干警参加了全国统一的在职法硕考试;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1名干警被省院记个人二等功并被评为青岛市 “十佳人民喜爱政法干警”。开展 “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查摆问题3大类12项,制定落实整改措施35条,经过督察,查摆出的问题全部得以解决。 (张向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