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坚持先城后乡、城乡统筹,在城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推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初步建立起了具有县级小城市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新模式。截至目前,全市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213人,其中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81人,享受低保对象义务探视和志愿者服务的132人。
精心构筑服务框架
我市从2007年开始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工作,2008年市政府把这项工作确定为年内重点要办好的实事,将服务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并出台实施了方案。
精心确定服务对象。在服务对象范围上确定了“突出四个重点,面向全体老人”的思路。同时,对其他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也可提供无偿、低偿服务。在日庄镇进行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拓展了居家养老服务的覆盖面。
认真研究服务内容。在服务内容上,提出了“三为主,兼顾其他”的思路。即:以生活照料、探视服务、精神慰藉为主,兼顾老年人的其他服务需求。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和志愿者可以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帮助联系有关专业机构或人员提供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居家养老老年人。
积极创新服务形式。在服务形式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低保对象义务服务、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力量低偿服务四种形式相结合,其中,生活照料服务全部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同时,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合理确定服务时间,把生活照料服务时间划分为80分钟服务、一小时服务、半小时服务,兼顾到了各种情况老年人的实际需要。
统筹组建服务者队伍
实行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重点从困难群体中选聘居家养老服务助理,直接从事提供生活服务。全市聘用的31名服务助理,均为下岗职工,其中5人是城市低保对象。
坚持低保结合。紧密结合低保制度,安排低保对象从事义务服务,社区居委会安排身体健康的低保对象担任兼职服务员,以义务服务的形式分片包干,对符合条件的老人每天定时上门探视,每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从驻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中发展自愿者,目前,全市已发展自愿者40多人。
全面健全管理机制
为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良性发展,对申请、审核、审批、注销、服务等全过程进行了规范,保障了服务工作高质量。
健全基层管理体系。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健全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制定了《莱西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关规定》等文件,居家养老服务助理、志愿者佩带统一胸牌上岗。
实行合同化管理。坚持以协议促规范,街道、社区工作站与服务助理签订聘用协议,街道、社区居委会、服务人员、服务对象也签订服务协议。
建立服务回访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提升服务质量。市民政局不定期对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对服务对象进行回访;街道办事处每半月、社区工作站每周对本辖区服务对象进行一次回访。对服务不称职的服务助理将被解聘。
(孙环宇 孙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