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莱西市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已转入划分选区、选民登记阶段。为保障广大选民的民主权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民登记时间:
我市选民登记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1日至11月29日。
二、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1、以我市规定的选举日(2011年12月20日)为准,凡年满18周岁具有选民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按选区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采取市、镇选举一次登记的办法,市人大代表选区选民登记以镇人大代表选区选民登记为基础;
2、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登记;
3、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在校学生,在所在单位的选区登记;
4、行政关系仍在原工作单位的退休、离休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登记;行政关系不在原单位的,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如本人要求在居住地参加选举,居住地应在取得户口所在地证明后准予登记;
5、户口不在城市而短期在城市工作和居住的人员,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
6、临时外出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登记;
7、在本选区的外来务工人员、暂住人员,取得选民资格证明的,可以在所在选区进行登记;
8、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选举期间在本市内的,可以凭本人身份证件在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或者现工作所在地登记;
9、注册与经营地分离的规模较小的企业,其选民一般在经营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并参加经营所在地选区组织的选举活动;
10、对跨行政区域的单位,如有些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选民登记和参加选举活动的相关事宜,有关选举工作机构应同相关单位搞好协调,并注意做好两个行政区域间的协调和衔接工作;
11、因旧城改造、成片拆迁,异地安置或临时租住异地的居民,要及时与户口所在地选举机构取得联系,参加选民登记和选举活动;
12、2011年11月30日以前,按选区或选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并发放选民证。请广大选民及时到自己登记的选区阅看选民榜,如发现有错登、重登、漏登的或对张榜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莱西市选举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8405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