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综合信息总第842期 >2011-10-19编印

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执行情况提出审议意见
刊发日期:2011-10-19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莱西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高度重视消防安全,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普遍建立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以宣传贯彻《消防法》为主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深入开展消防专项治理,督促整改了一批火灾隐患,自新修订的《消防法》实施以来,公安消防部门共检查各类单位1981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439份,督促整改隐患946处,行政处罚91起,责令“三停”27家,临时查封20家,拘留3人;严格消防行政审批,加强了对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设计的审查把关,从源头上减少了火灾隐患;大力加强消防设施和队伍建设,火灾防控能力不断提高,重特大火灾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为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此,会议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一是要实现消防宣传的常态化。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各种渠道,深入广泛地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大力营造“人人了解消防、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要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着重抓好对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员工的教育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以案说法、曝光违法行为等方式,切实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三是要注重宣传教育的实用性。进一步加大对在校学生、农村群众、重点防火单位和高危行业职工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不断增强群众的自救能力。要有计划地开展消防演习和自救逃生演练,尤其是对一些大型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应定期组织演练。
  二、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高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一是要加快消防站建设。要把加快消防站建设作为推动全市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增加我市公安消防站数量。当前,要争取在北半市设立一个公安消防站,使我市消防站布点更加合理。二是要加强消防栓建设和维护工作。认真制定公共消防栓补建计划,尽快配齐市区公共消防栓,加快建设镇级尤其是南部组团等工业密集区域的消防栓,使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对已建成的消防设施,要搞好维护和保养,使其始终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三是要加快消防装备升级。按照保急需、保必须的原则,尽快购进一辆40米举高喷射消防车,并逐步配备水罐消防车和生命探测仪等装备,为消防工作的正常开展奠定基础。
    三、强化监管,切实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审批制。按照《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防火审核、验收入手,对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的设计等环节严格把关,使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不具备防火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努力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二是要把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重点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生产企业等重点场所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限期整改,严防发生火灾事故。三是要加大对昌隆市场等4个挂牌督办单位的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到位。四是要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和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拒不整改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抓好队伍建设,为消防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一是要配足配强消防力量。适当增加合同制消防队员数量,充实公安消防力量,尽快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有关镇、街道和企业,建立专(兼)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提高消防力量的社会化水平。二是要加强政治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从严治警。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提高消防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切实履行好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