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楼市金刊总第791期 >2011-07-15编印

住建部再出手调控楼市遏制房租首入调控范围
刊发日期:2011-07-15 阅读次数: 作者:laixixwzx  语音阅读:
  开发商无证售房、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规避限购政策,可暂停网签资格;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住房租金过快上涨……7月12日,住建部下达《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再次出手调控楼市,其中首次将遏制房租上涨纳入调控范围。同时,各地要开展遏制房价房租专项整治,11月底要上报住建部。
乱涨房价将公开曝光
  通知详细介绍了新国6条内容,这也是今年来国家第二次下达调控政策。通知要求,对不按要求公示价格信息、隐瞒真实情况以及群众投诉较多的房地产项目,要及时进行核实处理,情况查实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可暂停网签资格。要通过公开曝光、暂缓预售许可等手段加大惩处和监督力度,惩处情况及时通报国土、工商、金融等部门。
遏制房租首入调控范围
  此次住建部下达的调控政策,明确提出要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住房租金过快上涨。这是自去年国家调控楼市以来,首次将遏制房租过快上涨纳入调控范围。根据规定,各地要结合住房租赁行为监管,依法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虚假宣传、提供虚假租赁房源 、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隐瞒真实房屋租赁信息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住房租金过快上涨,维护租赁关系的稳定。
中介规避限购令将重罚
  二次调控对中介的限制比较多。通知规定,“不履行必要告知说明义务,以及不实行明码标价、违规分解收费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为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诉率高、整改不力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通过限制网签资格、注销备案、公开曝光、记入信用档案等手段进行惩处。”
  以前,小中介往往借用资格证网签,这样的行为以后很难实现了。“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的,不得在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上签字;从事辅助工作的人员,要建立实名登记和工作卡制度,挂牌上岗。加大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出借证书、虚假注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注册执业人员的诚信记录,并将注册执业人员参加相关培训的情况记入个人执业记录。”另外,住建部还要求各地区设置举报电话。对于开发商和中介的市场行为,青岛也有举报电话,电话为82661850。
  同时,各地要开展遏制房价房租专项整治,11月底要上报住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