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开始,我市从增加定点医院、增加报销病种和提高支付标准三个方面入手,不断提高生育职工的生育保障水平。
增加定点医院。2011年度确定了生育定点医院62所,比2010年度增加了56所,职工只要在定点医院生育就可全额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青岛市外生育的经审批后也可全额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改变了以往只有在莱西市6所定点医院生育才能全额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而在青岛市内定点医院生育只能享受700元的医疗补助、在青岛市外生育不享受医疗补助的状况。
增加报销病种。将生育报销病种由原来的顺产、剖宫产2个病种增加到顺产、剖宫产、流产、中晚期检查、计划生育取环、放环等80个病种,凡是报销病种范围内的,均可按规定进行报销。
提高支付标准。提高了顺产、剖宫产2个主要病种的生育医疗补助。其中,顺产由原来的900元提高到1400元,剖宫产由原来的2300元提高到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