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部及省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断强化政府的住房保障职能,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使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成为市政府的“民心工程”和建设平安莱西、和谐莱西的“示范工程”。
目前,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共有两种方式进行:一是租金补贴,二是实物配租。截至2011年4月份,我市符合条件曾享受政府补贴的低收入家庭共有92户,发放租金补贴51.50万元。开工建设廉租住房项目13个,配建廉租住房165套,总建筑面积9040平方米。其中有32套已装修结束,计划6月份按程序确权给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由民政部门通过公开摇号等方式进行配租。
建章立制,做到有章可循。先后出台了《莱西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莱西市城乡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设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设》、《关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有关问题会议纪要》、《关于继续执行西政办发?眼2008?演11号文件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为我市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了操作依据。
扩大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了提高社会各界对廉租住房配建工作的认识,积极向《半岛都市报》、《莱西市情》等媒体投稿以及通过莱西电视台等方式,扩大对外宣传,使住房保障工作深入人心,形成了人人关心、了解住房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另外,在廉租住房保障窗口摆放了明白纸,明确了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办理程序、保障标准等。并对外公示了服务电话,方便了群众咨询,受到了社会各届的充分肯定。
扎实推进,认真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户,及时审核申请发放租金补贴,并在每季度末汇总,到各申请户所在居委会公示。公示期满以后,无异议的,统一上报市政府申请拨款,每季度发放一次。为使住房保障工作有案可查,建立了住房保障档案,健全了廉租住房保障退出制度,并实施动态化管理,坚持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10日内对所有享受住房保障家庭条件重新审核,以便随时掌握被保障户情况,做到不漏保、不误保。同时,及时跟土地部门沟通,了解土地招牌挂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设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按照开发总面积2%的比例无偿配建廉租住房标准,在企业办理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明之前,与企业签订《廉租住房建设合同》,使开发企业明确我市廉租住房配建比例、配建标准及装修标准等内容,并根据工程项目开工情况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廉租住房配建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