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时政要闻总第778期 >2011-06-21编印

我市举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首发仪式
刊发日期:2011-06-21 阅读次数: 作者:laixixwzx  语音阅读:
我市举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首发仪式
陈玉崎出席  王久军作重要部署 孙利国主持
 



    记者从6月20日在水集一村广场举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首发仪式上了解到,全市已参保并按规定办理补缴费的11.1万60周岁以上老人,其养老金已经全部打入个人存折,参保人可以持存折到农村信用社任何网点领取。
  青岛市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人社局局长陈玉崎出席仪式;市委书记王久军回顾总结前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目标;市委副书记、市长孙利国主持会议;市领导于永才、逄增波、王宝善、郝曙光出席仪式。与会领导现场为水集一村60周岁以上老年人代表发放了养老金存折,并考察了农村信用社李家疃营业所养老保险发放和人社局为民服务中心大厅工作绩效量化评价系统建设情况。
  王久军指出,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顺民心、得民意、惠民生的大好事。目前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28.2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人员已基本全部参保,40至60周岁人员参保率也达到90%以上。但是,40周岁以下人员,由于享受养老待遇的预期时间较长,以及选择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等原因,参保率仅为13%。他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扩大参保范围,开展二轮宣传发动,对于新提出参保人员和变更缴费档次人员,及时受理,不得以各种借口拒绝办理参保手续。在继续做好参保发动和保证养老金按月发放的同时,工作重心要转移到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规范上来,特别要注重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建立健全基金管理系列制度,坚决防止出现截留、挤占、挪用和冒领养老金问题。在新办参保登记、更改缴费档次、实施二次扣费、变更养老金待遇以及办理二代身份证、认定重度残疾人员身份等各个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研究制定既方便人民群众,又减轻工作压力的工作流程,齐心协力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健康发展。
  据了解,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自今年1月份开始启动,根据政策规定,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穴不含在校学生?雪、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当参保人年满60周岁(重度残疾人经自愿申请并审核通过的,可提前5年即55周岁)、按规定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在达到60周岁的次月起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同时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   (刘笑伶)